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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案例

    里幹事詐領駐里事務費 被起訴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6-11-09 14:42

    2014年02月04日 11:46中時

    陳志賢

    台北市大同區李姓女里幹事,涉嫌多次重複請領國民旅遊卡補助,並偽造名目將她購買的化妝品、保養品報公帳核銷,金額總計近2萬元。案經廉政署查獲,台北地檢署依詐欺、貪汙罪起訴李女,並以李女16次犯行,請求法院分論併罰。

    起訴書指出,李女99年12月休假時,以國民旅遊卡刷卡購買球鞋4000元,但李女事後卻重複申請休假補助,詐取2396元。

    另李女明知手錶、化妝用品、保養品並非屬於里幹事事務費支用項目,卻偽填區公所、防曬乳、方巾等字樣,申請事務費3766元。98年李女經友人介紹購買健康食品、保養品共12項,卻偽填防曬乳,申請事務費1萬4982元,涉嫌貪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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