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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案例

    公務員不實申領國民旅遊補助懲處案例宣導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6-11-09 15:04

    【前言】

    近期審計部稽核發現,會屬機構公務人員以假消費(向旅行社購買國內旅遊行程,實際到國外旅遊)憑證,據以向各服務機關申領94年旅遊補助費,涉嫌「假消費、真刷卡」,針對這種「假消費、真刷卡」行為,顯已悖離政府推動國民旅遊卡之政策宗旨及目的,公務人員如有違法與旅遊業者串通請領休假補助費之情事,其涉及詐欺取財行為應依刑事法令處斷外,依公務人員懲處相關規定,追究行政責任,並追繳已請領之金額。

    【說明】

    本案不實申領國民旅遊補助行為係當事人向旅行社購買國內旅遊行程,實際到國外旅遊後,上網下載不實消費之電磁紀錄資料及填寫「公務人員符合報領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申請表」向機關人事室請領強制休假旅遊補助,因而誤使機關會計人員亦因而陷於錯誤撥款至當事人帳戶,本詐領強制休假旅遊補助原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利用職務之機會詐取財務」立案偵辦,但後因審酌該等公務員詐領強制休假補助費之行為尚難構成「利用職務之機會」之構成要件,而認為公務員以詐術、偽造文書等方法,使公務機關交付強制休假補助費並致生損害於公眾為由,改依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及第二百一十條偽造私文書等罪進行偵辦。 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以持用「國民旅遊卡
    」消費方式辦理,除為鼓勵公務人員利用休假辦理國內旅遊藉以調劑身心外,主要藉由公務人員帶動國內旅遊之相關協助措施,以利振興觀光相關產業之發展,刺激國內消費、提振經濟景氣、創造就業機會,期能整合觀光旅遊資源,提升國人旅遊品質,並帶動非假日旅遊風潮,提高觀光資源使用率,降低業者經營成本,增加觀光旅遊業工作,並結合旅遊及金融市場,間接提振金融行業,這是政府改變以往公務員強制休假補助作法的重要因素,也是政府推動實施「國民旅遊卡」措施的主要目的。

    【結語】

    本案例對諸多公務員所造成的形象及實質負面衝擊不言可喻,顯示公務員對法律內容之了解程度顯然不足,對法律遵守之信念仍有待加強,值得公務人員深思勿以惡小而為之的道理,為免類似案件發生,本院人事室已加強宣導外,並請各一級單位主管於所屬遞送「國民旅遊卡強制休假申請補助申請表」用印時,提醒應遵守國民旅遊卡消費申報規定,避免誤入法網,恐身敗名裂且影響機關形象。 容之了解程度顯然不足,對法律遵守之信念仍有待加強,值得公務人員深思勿以惡小而為之的道理,為免類似案件發生,本院人事室已加強宣導外,並請各一級單位主管於所屬遞送「國民旅遊卡強制休假申請補助申請表」用印時,提醒應遵守國民旅遊卡消費申報規定,避免誤入法網,恐身敗名裂且影響機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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