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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115年1月1日起,民國96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4-12-17 08:51

    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自115年1月1日起,96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應經核准。

    內政部役政司建置「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系統」(https://service.dca.moi.gov.tw/departure/)受理役男短期出境之線上申請。欲出國之役男,請儘早於出國日前3至30天內完成出境申請,並列印核淮通知單。自核淮當日起1個月內(含核准出境有效日期的最後一天)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出境最長不可超過4個月。

    另有關役齡男子出國(包括就學及僑民役男)的相關事宜,可至役政司網站的主題單元區或本市兵役處網站業務資訊/常見問答集/兵員徵集問答集查詢,請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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