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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軍退除役官兵退休俸按月發給宣導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11-15 13:35

    敬愛的國軍退除役袍澤與榮眷們,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配合政府組織改造,業自民國102年11月1日起,承接國防部退除給付發放業務,其中有關定期發給之退除役官兵退休俸及其眷屬之半俸,本會亦延續國防部以往做法,每半年發給一次(1至6月為一期,1月1日發給;7至12月為一期,7月1日發給)。

    考試院最近於106年4月14日函知立法院,公務人員月退休金,自107年1月1日起改按月發給。行政院基於政府整體財政調度之一致性,審酌國內之國民年金、勞保年金均採按月發給,爰核定軍教人員月退休金(俸)按月發給,配合公務人員107年1月1日同步施行。

    查國防部主管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明文規定,軍官、士官服現役20年以上,或服現役15年以上年滿60歲者,依服現役年資,按月給與退休俸終身。本次行政院核定軍職人員退休俸自明年起改為每月發給一次,乃係回歸法律規範,為配合國家政策推動執行,懇請退除役袍澤與眷屬們諒察。

    退休俸每半年發給一次,為多數領受人員所接受,並已成習。本次退休俸發放方式的改變,當事人應領金額雖未受到絲毫損失,但對部分榮民(眷)在金錢支配與運用周期上,恐造成不便,至盼各位先進面對此一變革,能提早規劃,預為因應。

    為使領俸榮民(眷)均能盡早獲得相關訊息,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將利用106年第2期(7至12月)俸金發放通知單寄發時機,預為宣導周知,亦會在輔導委員會官網首頁、榮光雙周刊、榮民懇談會、榮民服務處服務網、地區座談,及相關媒體,廣為宣導。

    各位先進對於明年俸金發放方式的變動,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去函(電)洽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服務專線電話:(02)2757-1447、(02)2757-1736、(02)2757-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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